从“干部退休证”到“不在机事保”:六名退休干部的养老金“消失”之谜
2024年春天,武汉黄陂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补助从每月2300元上调至4600元,几乎翻了一倍。王焕敏等六人却在这波“普涨”中,成了被遗漏的六个人。
他们不是“黑户”——六个人手里都攥着区人事局颁发的《干部退休证》,退休时间从1995年排到2000年,在司法局系统干了大半辈子。其中王焕敏更是"建局元老":1984年,区人事局从政府部门抽调他出来组建司法局,在此之前,黄陂区还没有司法局这个机构。
"我是有正式编制的国家干部,从政府部门调出来建局,干到公证处主任退休。"王焕敏说。二十多年来,工资照发、待遇照领,直到2024年1月,区人社局一纸通知下来,六个人突然发现:自己“不在机事保系统内”。
更蹊跷的是“同命不同运”:同在司法局公证处退休,改制后退休的彭定宏、晏有源进了机事保、拿着翻倍补贴;改制前退休的王焕敏、张立富却被踢了出来。官方的解释只有一句话——后退休的“去过渡了一下”。
“我们已退休二十多年,如果要过渡,为什么不通知我们也去过渡一下?”
这个问题,从区司法局问到省信访局,从省司法厅问到北京,两年过去,答案从“不在机事保范畴”变成“无上调渠道”,却始终没人说清楚:六张干部退休证,怎么就换不来一份“上调通知”?
从“国家干部”到“被排除”:六个人的身份之变
1979年前后,王焕敏等六人经黄陂区人事局以国家干部身份调入区司法局工作。王焕敏原本在政府部门任职,是被人事局抽调出来组建司法局的——那时候,黄陂区还没有司法局这个机构。六人均有正式编制,王焕敏从律师干起,后调任公证处主任,二级公证员。解长顺、张立富、韩德昆、沈远理、冯先国五人,也分别在司法局及下属机构任职,均于1995年至2000年间经区人事局审核批准退休。
变化从2024年开始。
2024年1月,黄陂区人社局通知: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“统筹待遇”代发标准(即“绩效”)进行调整,范围为“在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申报系统(机事保系统)内人员”。
王焕敏等六人发现,自己不在调整范围内。
他们去区司法局问原因。司法局回复:“2024年1月区人社局通知: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待遇代发标准进行调整,范围为在机事保系统人员。六名信访人不在机事保范畴,故未调整”;“司法局不掌握此次退休金上调的文件,亦无调整权限”。
“不在机事保范畴”——这六个字,成了六名退休干部养老金“消失”的全部解释。
17年的“干部”身份,为何一夜变成“事业编”?
王焕敏不服。
信访材料里,他逐条反驳:其一,“机事保”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简称,保险人员范围包括退休人员,回复称“不在机事保范畴”,认定的政策依据是什么?其二,司法局一方面说“不掌握此次退休金上调的文件”,另一方面又武断认定六人不在“机事保”范畴,“岂不自相矛盾”?
更关键的证据来自人社局工作人员的非正式告知:在办理机事保调整事项时,司法局作为申报单位,没有将六名信访人办理机关养老保险的相关资料上报人社局,“所以这六人没有纳入机事保的范畴”。而同去的司法局工作人员却陈述“申报过,但人社局拒收”。
“究竟是司法局没有将我们六人申报至人社局?还是人社局拒绝受理?其拒绝受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是什么?为什么受理了我们六人整个司法局都不办?至今没有人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。”
信访材料还披露了另一个“荒唐理由”:有人称六名信访人都是提前病退,病情不真实且不符合规定。王焕敏反驳:提前退休是区人事局批准的,病历及疾病证明是司法局调查核实后、经人事局审查确认的,“质疑病情不实,纯系主观臆断,没有任何依据”。
改制发生在退休后,“法不溯及既往”还是“事后定性”?
更大的争议在于身份认定。
官方称六人“为律师事务所、公证处退休,其在职及退休均按照事业职称核定工资待遇,因此,需作为事业人员、通过事业单位口径上报参保”。
王焕敏等人认为,这是“罔顾事实,断章弃义”。
“我们六人退休前虽是在现在的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工作,但我们退休发生在2000年以前(1996年至2000年元月),当时律师所、公证处并没有改制。“信访材料明确指出,律师事务所改制在2000年7月,公证处改制发生在2016年,”都发生在我们退休之后,怎么能用后发生的政策变化适用、界定之前的事实?法律上'法不溯及既往'的原则,行政上也有'老人老办法'的通常做法,这一点我想行政机关不会不知晓。”
他们还举出有力反证:在公证处改制前退休的彭定宏、晏有源二同志已纳入“机事保”范畴,而同样情况的信访人王焕敏、张立富却被踢出;在律师事务所改制之前,该所多名律师经人事局调入检察院、法院、区纪委等行政机关工作,“足见律师事务所在我们退休前并非事业单位,我们亦非事业编制”。
“正因为如此,当年我们的退休事宜才有人事部门受理,人事局给我们颁发的是《干部退休证》,退休后的二十多年我们一直享有退休干部的待遇。”
同单位不同命:先退休的被踢出,后退休的“过渡了一下”
最让六人不解的,是“同等情况不同对待”。
同在黄陂区司法局公证处退休的人员中,改制后退休的进了机事保、享受公务员待遇,改制前退休的他们却被排除。王焕敏当面质问司法局,得到的答复是:后退休的人“去过渡了一下”。
“我们已退休多年,如果要过渡为什么不通知我们也去过渡一下?”
另一个更刺耳的说法来自人社局:如果这六个人进来,那整个司法局的退休人员都不能进。王焕敏反问:“为什么我们六个人进来,整个司法局退休人员不能进?我们要讨个说法。”
信访两年:从区里到北京,答复书里写着“无上调渠道”
两年,三级信访,终点回到起点。
2024年4月交材料,2025年7月省里受理,2026年5月拿到答复——区司法局说:财政没空间,机事保进不了,“现待遇已高于机事保标准”,所以“无上调及补发渠道”。
六个人从区里问到省里、问到北京,换来一句“不服可复议”。
王焕敏把答复书折好:“我都上访到司法部了,你们让我回黄陂复议?”
四问,一答,零解释
一问政策:打着“政府主导”旗号的机事保调整,排除六名持证退休干部,依据何在?
二问身份:二十六年前的《干部退休证》,区人事局的红章还没褪色,怎么就成了“事业编”的挡箭牌?
三问公平:同单位、同岗位、同性质退休,“先退休的被踢出,后退休的进机事保”,标准是什么?
四问程序:从区信访局到省司法厅、再到北京,两年三级信访,换来一句“无上调渠道”,这算不算履职?
2026年5月15日,黄陂区司法局盖了章,给了答案——一个答案,答了四问,又好像什么都没答。
王焕敏把答复书折好,和那本1998年的《干部退休证》放在一起。红章对红章,一个问,一个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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